5月8日,岳池县检察院邀请岳池县妇联的领导一道奔赴广安实验学校,为一起杨建(系岳池县伏龙乡人)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李寻乐(系岳池县伏龙乡人,现年9岁)做心理疏导,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称赞。
据了解,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办理周琴琴(被害人李昌国之妻)、李寻乐(被害人李昌国之次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时,经核实,杨建与李昌国系雇佣关系,杨建在李昌国承包的天津旭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高压塔线架设工程项目务工。杨建与李昌国为工资问题二人发生争吵,尔后演变成杨建持凶器故意杀害李昌国、李寻欢(李昌国长子,殁年11岁),导致父子二人死亡,次子李寻乐(颈部损伤二级)。由于被告人杨建无力对被害人损害经济赔偿,李寻欢、李寻乐均为未成年人,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按照最高检有关规定,启动了双向保护机制。在案件进入国家司法救助阶段时,将情况通报给岳池县检察院,请求赔偿人所在地的检察院予以协助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岳池县检察院接到协助通报后,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及时了解了情况,认为该案案发后被害人李寻乐因为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为了帮助李寻乐尽快放下心理包袱,重新回归正常生活,检察官们找到李寻乐,为他做专门的心理疏导。
5月8日,该院控申干警、院妇委会主任及邀请的县妇联领导一行6人赶赴广安实验学校,见到了租住在那里的李寻乐母子。在见到李寻乐后,了解到李寻乐近一年精神状态一直不太稳定,情绪比较低落,特别抵触与别人交往。为了打消李寻乐母子的顾虑,使李寻乐能够顺利接受心理咨询,检察官等人一行告诉她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李寻乐尽快走出心理困境,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检察干警和县妇联领导等一行根据李寻乐的语言、动作等行为表现,专门为他制定了心理咨询方案,并通过“生活、学习情况问卷”、“交心谈心” 和“人格问卷”等形式对李寻乐开展心理疏导。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陪伴、疏导,李寻乐迷茫不安、郁郁寡欢等不良情绪症状有所缓解,逐渐向检察官打开心扉,显示出对心理疏导的积极回应。在对李寻乐实施心理疏导后,检察官又对李寻乐的母亲进行心理辅导,让她清楚李寻乐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心理应急期,最需要家人的安慰、陪伴和接纳,并指导她如何为李寻乐提供一个能满足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廖辉) |